百邦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铁峰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10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2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 CHEN LI YA 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