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公司 6,310,176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给邓芳女士。
2、本次权益变动前,邓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8,74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邓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88,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成为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且权益变动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交易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告中计算股份比例时,均以当前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126,203,524股为计算依据。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1月25日与邓芳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6,310,176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邓芳女士,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683,863 | 25.11% | 25,373,687 | 20.11% |
邓芳 | 478,740 | 0.38% | 6,788,916 | 5.38% |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最终交易各方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协议签约主体
公司名称: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0号楼14层(15)1403法定代表人:刘铁峰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7529885A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07年 9 月 19 日股权结构:刘铁峰先生为公司100%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其已履行诚信义务。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包含曾用名) | 性别 | 国籍 | 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邓芳 | 女 | 中国 | 北京市朝阳区 | 否 | 无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邓芳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月25日,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交易方案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1,683,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11%,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0%的股份即6,310,176股转让给邓芳女士。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目标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80.00%即 9.83 元/股,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62,029,030.08元(大写:陆仟贰佰零贰万玖仟零叁拾元零捌分)。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并完成过户及获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交易对价100%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62,029,030.08元(大写:陆仟贰佰零贰万玖仟零叁拾元零捌分)。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乙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东转让限制、信息披露、转让额度等的规定。同时,乙方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百邦科技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邓芳)》。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