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邓芳

查股网  2024-01-25  百邦科技(300736)公司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百邦科技股票代码:300736

信息披露义务人:邓芳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24年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邓芳女士
百邦科技、上市公司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36)
转让方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月25日签署的《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收购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百邦科技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310,176股
总股本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126,203,524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姓名(包含曾用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邓芳中国北京市朝阳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与上市公司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获得上市公司5%的股份,看好公司行业发展前景和企业价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将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78,740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788,9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38%。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1,683,86325.11%25,373,68720.11%
邓芳478,7400.38%6,788,9165.38%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信息披露人邓芳女士收购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百邦科技无限售流通股6,310,1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目标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80.00%即9.83元/股,目标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62,029,030.08(大写:陆仟贰佰零贰万玖仟零叁拾元零捌分)。

双方于2024年1月2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待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过户所需要的资料并完成过户及获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交易对价100%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62,029,030.08(大写:陆仟贰佰零贰万玖仟零叁拾元零捌分)。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也未附加特殊条件。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人将持有上市公司6,788,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8%。

三、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邓芳女士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增减持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由深交所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后,须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百邦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4年1月2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百邦科技股票代码3007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邓芳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478,740股 持股比例:0.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6,788,916 股 变动比例:5.3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1月25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 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4年 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