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6,468,1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13%)的股东赵新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786,1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262,0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2、计算股份比例时,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130,065,9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3,862,380股计算,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均按此标准计算。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新宇先生的《关于买卖公司证券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来源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性质 |
赵新宇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 6,468,111 | 5.13% | 无限售流通股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东赵新宇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786,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
4、减持方式: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赵新宇先生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赵新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赵新宇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新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赵新宇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证券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