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936,636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936,636.00股后的1,164,349,9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164,349,927股×0.50元/10股=58,217,496.35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除权前总股本*10=58,217,496.35元÷1,177,286,563*10=0.49450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494505元。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数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为12,936,636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数将不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1,177,286,56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2,936,636股后的1,164,349,927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1,164,349,927股×0.5元/10股=58,217,496.35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12,936,636.00股后的1,164,349,9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795 | 陈伟忠 |
2 | 00*****198 | 阮宜宝 |
3 | 00*****451 | 陈智忠 |
4 | 01*****663 | 陈作留 |
5 | 01*****483 | 陈华忠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除权前总股本*10=58,217,496.35元÷1,177,286,563*10=0.49450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49450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毕双喜先生
咨询电话:0757-28603333-8803
传真电话:0757-266144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