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25  奥飞数据(300738)公司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因“奥飞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的股本总数(包含已于2024年5月22日从回购专用账户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90,000股)至2024年7月1日发生变动,股本总数将增加。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若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包含已于2024年5月22日从回购专用账户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

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0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91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06*****685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24年7

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因实施权益分派导致“奥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的约定,因实施权益分派导致“奥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0.07元/股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10.09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21元。

“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10.09元/股调整为10.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九层东西侧

咨询联系人:方明华

咨询电话:020-28630359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