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应当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剑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