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通讯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应当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选董事林卫云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3,000万元的交易对价向硅与光子(四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拓”)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华拓股权,四川华拓也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