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0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明阳电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