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