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丽平女士主持,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