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8  明阳电路(300739)公司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股东寻乌县圣高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高盈”)及孙文兵先生计划于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7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56,632股(即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0.7887%),其中圣高盈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289,757股(即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0.4317%),孙文兵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66,875股(即不超过当时总股本的0.3571%)。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已到期,且孙文兵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3年9月27日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圣高盈及孙文兵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股东寻乌县圣高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孙文兵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圣高盈集中竞价2023-6-6至2023-7-1214.811,249,1000.4181%
孙文兵集中竞价2023-6-16至2023-9-1115.091,047,9000.3507%
合计2,297,0000.7688%

注: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圣高盈合计持有股份9,284,4573.1076%8,035,3572.68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284,4573.1076%8,035,3572.689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
孙文兵合计持有股份4,267,5001.4284%3,219,6001.07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66,8750.3571%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200,6251.0713%3,219,6001.0776%

注:(1)公司因可转债“明电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总股本发生变动,上述表中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按照截至2023年11月7日贵司最新总股本298,769,790股为计算基数;

(2)“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公司董事孙文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离辞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圣高盈、孙文兵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到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股东圣高盈、孙文兵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5.股东圣高盈、孙文兵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圣高盈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二)孙文兵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