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5  明阳电路(3007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3-131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F栋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78,194,6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64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8,174,5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63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1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7%。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20,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7%。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78,17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

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78,17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

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78,17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4.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78,17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78,17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78,17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78,174,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077%;弃权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2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