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4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员配置,董事会同意补选赵春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胡诗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黄志东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李娟娟女士(主任委员)、黄志东先生、赵春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志东先生(主任委员)、李娟娟女士、赵春林先生;
战略委员会:张佩珂先生(主任委员)、胡诗益先生、黄志东先生;
提名委员会:黄志东先生(主任委员)、李娟娟女士、张佩珂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