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6,000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0689%),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1,5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0.017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林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
1 | 蔡林生 | 206,000 | 0.0689% | 0.0689% |
注:截至2024年6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298,794,317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员工股权激励获得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
1 | 蔡林生 | 不超过51,500 | 0.0172% | 0.0172%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蔡林生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林生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或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蔡林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关注蔡林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蔡林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