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关于部分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公司财务总监张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0164%)。
近日,公司收到张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张伟 | 集中竞价 | 股权激励股 | 2024/11/21-2024/11/22 | 14.25 | 50,000 | 0.0164%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公司财务总监张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000 | 0.0458% | 90,000 | 0.02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 | 0.0164%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000 | 0.0295% | 90,000 | 0.0295% |
注:(1)公司因可转债“明电转债”及“明电转02”转股等原因总股本发生变动,上述表中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均按照截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最新总股本305,591,510股为计算基数;
(2)上述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含股权激励限售股及高管锁定股;
(3)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张伟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已于2022年7月9日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张伟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3.张伟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张伟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