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债券代码:123188 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6367;期权简称:御家JLC1。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9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324,411份,占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3年11月10日的总股本389,465,355股为基数计算,下同)的比例为0.0833%。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4个行权期,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1日。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7月11日止。
5、上述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具体安排
1、期权简称:御家JLC1
2、期权代码:036367
3、行权的股票来源和数量: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4,411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33%。
4、可行权人数:239人
5、行权价格: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11.83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行权期限:本次行权期限为2023年7日12日至2024年7月11日。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7月11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本次可行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前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本次可行权的数量(份) |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比例 | 本次注销本考核期其持有的尚未行权的期权(份) |
张虎儿 | 董事 | 21,000 | 7,350 | 3,675 | 17.50% | 0.09% | 1,575 |
宾婧 | 董事 | 84,000 | 81,825 | 525 | 0.63% | 0.01% | 225 |
黄晨泽 | 副总经理 | 144,000 | 43,200 | 18,000 | 12.50% | 0.44% | 18,000 |
晏德军 |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58,800 | 31,665 | 5,025 | 8.55% | 0.12% | 5,025 |
吴小瑾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57,120 | 23,800 | 7,140 | 12.50% | 0.17% | 7,140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34人) | 1,807,615 | 855,493 | 290,046 | 16.05% | 7.03% | 107,948 | |
合计 | 2,172,535 | 1,043,333 | 324,411 | 14.93% | 7.86% | 139,913 |
注:(1)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四个行权期本次可行权数为0的激励人员相关数据未在上表列式(其中董事陈喆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8,000份,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份,本次拟注销本考核期其持有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4,500份)。
(3)公司首次授予最终登记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为412.8533万份。
(4)表中董事宾婧,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晏德军本次可行权比例与本次注销的尚未行权比例之和分别小于25%的原因为参加子公司股权激励,公司已分别对其应享受的股票期权总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导致后续可行权基数变小。
(5)表中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本次可行权比例与本次拟注销的尚未行权比例之和小
于25%的原因为部分激励对象发生参与子公司股权激励等情形,导致后续可行权基数变小。
(6)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激励人员考核情况如下:
考核等级 | 人数 | 考核等级对应行权比例 | 本次可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份) | 因考核拟注销其持有的本考核期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份) |
A | 44 | 100% | 47,900 | 0 |
B | 38 | 90% | 39,022 | 4,755 |
C | 63 | 80% | 73,732 | 18,832 |
D | 64 | 70% | 97,746 | 49,572 |
E | 30 | 50% | 66,011 | 66,754 |
F | 25 | 0% | 0 | 56,608 |
合计 | 264 | - | 324,411 | 196,521 |
注:①考核等级为B/C/D/E的拟注销比例大于考核等级对应的注销比例原因为有部分激励对象管理幅度变化影响本期考核基数。
②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人数为494人,第一个行权期有80名激励对象
退出,第二个行权期有87名激励对象退出,第三个行权期有39名激励对象退出,第四个行权期有24名激励对象退出,故参与第四个行权期考核的人数为264人。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考核期各类情形的注销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第四个考核期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 |||
序号 | 情形 | 涉及人次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份) |
1 | 异动:离职 | 24 | 30,592 |
2 | 考核:个人层面考核 | 220 | 196,521 |
合计 | 244 | 227,113 |
8、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9、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限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行权指定账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指定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假设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可行权的324,411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可能产生摊薄的影响,但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行权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禁止行权的交易日进行行权。
2、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签署了《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专项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解除限售、注销/回购注销及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