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40 证券简称:水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债券代码:123188 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388,580,4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8,858,047.7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88,债券简称:水羊转债)目前尚在转股期,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处于行权期,本次权益分派期间,“水羊转债”不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9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已暂停自主行权。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截至2024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388,676,998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4年6月10日,总股本为388,676,99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1个月)以内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
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160 | 湖南御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 08*****911 | 湖南御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 | 02*****123 | 戴跃锋 |
4 | 08*****189 | 长沙汀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 | 08*****172 | 长沙御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4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
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七、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由13.63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水羊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90号1栋综合楼101-1-6层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欧丹青
咨询电话:0731-85238868
咨询邮箱:ir@syounggroup.com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