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40证券简称:水羊股份公告编号:2026-029债券代码:123188债券简称:水羊转债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水羊股份”)经2026年4月22日及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营运能力,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总额度内办理担保事宜,上述总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董事长确定并执
行。上述担保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可用担保额度为98,000万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水羊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羊制造”)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前述水羊制造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近日,公司收到了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为水羊制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水羊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3958429221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日
注册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390号
法定代表人:张虎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住房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47,771 | 157,534 |
| 负债总额 | 75,659 | 85,213 |
| 净资产 | 72,112 | 72,321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39,293 | 7,650 |
| 利润总额 | 4,667 | -41 |
| 净利润 | 4,430 | 110 |
注: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关系说明:水羊股份全资子公司水羊制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子公司水羊制造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与浦发银行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水羊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4)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7,653.49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1.72%。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