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进展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4日、1月27日、7月26日、2023年1月20日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因涉嫌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并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进展公告》。
2023年7月3日,公司接到通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对实际控制人朱林瑶女士取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