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9  华宝股份(300741)公司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12,150万元现金向上海克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克沥”)、上海翰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翰盈”)和上海润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凯”)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27%的股权。同日,公司与上海克沥、上海克沥的实际控制人QIAN RONG(钱戎)和黄锦荣、上海翰盈、上海润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奕方的持股比例达到67%,上海奕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公告》。

根据各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缴足增资款人民币2,250万元,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应支付的第二期增资款709.57万元尚未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鉴于QIAN RONG(钱戎)、黄锦荣未履行第二期增资款支付义务已严重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日后15日内仍未改正,同时考虑到上海奕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持续亏损,故公司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终止该份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QIAN RONG(钱戎)、黄锦荣为被申请人,

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递交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文件,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违约金、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合计3.3203亿元,并承担相应仲裁费用。同时,公司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一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材料。今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该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