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奕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上海奕方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上海奕方 | 67.24% | 54.18% | 15,000.00 | 15,000.00 | 2.07% | 否 |
注:“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奕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李小军
(四)成立日期:1999年01月07日
(五)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宾路1258号
(六)主营业务: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咨询服务,果蔬种植;研究开发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等。
(七)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80,692,667 | 67.24 |
2 | 荣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28,487,707 | 23.74 |
3 | 上海克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8,682,226 | 7.24 |
4 | 上海翰盈投资有限公司 | 1,081,200 | 0.90 |
5 | 上海润凯投资有限公司 | 1,056,200 | 0.88 |
合计 | 120,000,000 | 100.00 |
(八)与公司的关系:上海奕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九)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48,848.68 | 53,180.18 |
负债总额 | 26,466.53 | 31,254.69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8,900.00 | 20,500.00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24,926.73 | 28,584.36 |
净资产 | 22,382.15 | 21,925.49 |
或有事项总额(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2,508.22 | 4,710.00 |
资产负债率 | 54.18% | 58.77% |
项目 | 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3,376.32 | 26,233.08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1,083.76 | -5,105.73 |
净利润 | -1,083.76 | -4,193.62 |
(十)上海奕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担保金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由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上海奕方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六、董事会意见
上海奕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整体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促进上海奕方的业务经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海奕方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4,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9%,提供担保余额为19,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