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关于上海奕方相关情况的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方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购买上海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27%的股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同意对公司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奕方的持股比例达到67%,上海奕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公告》。
由于前期QIAN RONG(钱戎)、黄锦荣未履行第二期增资款支付义务已严重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同时考虑到上海奕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持续亏损,公司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3日、8月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奕方的财务资料,2023年上海奕方实际实现合并净利润为-6,892.58万元(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仲裁案件尚在审理阶段,该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