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41 证券简称:华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利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对《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对《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