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ZHAO DEXU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如实反映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