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利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对《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