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股份: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购买上海奕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奕方”)27%的股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及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应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按期缴足增资款,另外,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同意对公司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上海奕方合并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100万元、5,500万元及7,400万元。该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上海奕方的持股比例达到67%,上海奕方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公告》。
由于前期QIAN RONG(钱戎)、黄锦荣未履行增资款的支付义务已严重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同时,考虑到上海奕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持续亏损,公司于2023年以QIAN RONG(钱戎)、黄锦荣为被申请人,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具体内容及仲裁结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3日、8月9日以及2024年10月8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基于QIAN RONG(钱戎)、黄锦荣方因未履行增资义务构成实质性违约,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另行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递交了仲裁申请文件、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4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奕方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奕方的财务资料,上海奕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4,219.56万元、-6,575.59万元及-6,398.93万元(2022年度和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度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数据为准)。依据前述数据测算,上海奕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实现的合并净利润差额分别为人民币8,319.56万元、12,075.59万元及13,798.93万元。基于上海奕方业绩承诺期已届满且在业绩承诺期持续亏损的情况,公司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递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计算公式,增加裁决QIAN RONG(钱戎)、黄锦荣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6.06亿元,同时明确了裁决其承担相应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的金额,仲裁请求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6.36亿元。2025年2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函件,公司变更后的仲裁请求已获受理。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