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博进驰”)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越博进驰 | 否 | 3,288,000 | 29.65% | 2.33% | 否 | 2023年4月12日 | 2026年4月11日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越博进驰 | 11,088,000 | 7.85% | 11,088,000 | 100% | 7.85%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越博进驰持有的328.8万股公司股票被司法再冻结为越博进驰与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质押债务纠纷所致。
2、越博进驰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再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