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靖先生召集并担任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对外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武汉市驰晟商贸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借款合同》,向其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以公司的存货作为抵押担保,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27,811.84万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周四)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