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3年5月24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人员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安排落实回复工作。因《问询函》部分内容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相关全部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问询函回复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