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
犁苏新”)持有本公司股份 8,340,51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0%;伊犁苏新关联股东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丰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25,02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本次权益变动后,伊犁苏新持有公司7,009,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道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0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合计持股比例低于5%。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伊犁苏新和道丰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伊犁苏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8,340,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道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0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伊犁苏新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3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本次权益变动后,伊犁苏新持有公司7,009,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道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0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合计持
股比例低于5%。根据相关规定,现就伊犁苏新和道丰投资本次具体权益变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5月8日—2023年6月2日 | 4.88-7.49 | 1,331,360 | 0.94 |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1,331,360 | 0.94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8,340,511 | 5.90% | 7,009,151 | 4.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40,511 | 5.90% | 7,009,151 | 4.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5,022 | 0.02% | 25,022 | 0.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22 | 0.02% | 25,022 | 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 | 8,365,533 | 5.92% | 7,034,173 | 4.98%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伊犁苏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伊犁苏新及道丰投资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