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占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再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李占江 | 否 | 879,188 | 2.52% | 0.62% | 是,高管锁定股 | 2023年6月20日 | 2026年6月19日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540,000 | 1.55% | 0.38% | 是,高管锁定股 | 2023年6月20日 | 2026年6月19日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
1,080,000 | 3.10% | 0.76% | 是,高管锁定股 | 2023年6月20日 | 2026年6月19日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
合计 | 2,499,188 | 7.17% | 1.77% | — |
2、本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轮候冻结委托日期 | 轮候 期限 | 轮候机关 | 原因 |
李占江 | 否 | 32,339,089 | 92.83% | 22.89% | 是,高管锁定股 | 2023年6月20日 | 36个月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3,012,049 | 8.65% | 2.13% | 是,高管锁定股 | 2023年6月20日 | 36个月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
合计 | 35,351,138 | 101.47% | 25.02% | — |
注:若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小数点保留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股东李占江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李占江 | 34,838,277 | 24.66% | 34,838,277 | 100% | 24.66%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李占江 | 34,838,277 | 24.66% | 50,420,516 | 144.73% | 35.68%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 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