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占江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 股将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 10 时起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2023年5月26日,本次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占江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股将于2023年6月28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拍卖结果
根据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出具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
竞买人张宇通过竞买号A9731于2023年6月29日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100万股越博动力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
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为5,290,000元。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本次已被竞买的股票完成交割手续,公司股东李占江持股数量将减少至33,83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
3、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及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博进驰”)、南京协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恒投资”)与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钿科技”)签订了《合作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占江先生将其持有的35,838,277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5.36%)、协恒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74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06%)合计29.4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润钿科技行使。鉴于李占江直接持有的200万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其中100万股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直接持股数变更为34,83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6%。鉴于李占江持有的100万股已经拍卖成功,目前尚未过户,但表决权已发生转移,因此润钿科技受托表决权股份数变更为39,580,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1%。
如本次已被竞买的股票完成交割手续,李占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数将降低至33,83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润钿科技受托表决权股份数变更为38,580,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0%。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