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犁苏新”)及其关联股东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道丰投资”)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365,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
公司于近日收到伊犁苏新和道丰投资出具的《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其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伊犁苏新、道丰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4月12日—2023年7月10日 | 4.88-7.49 | 1,331,360 | 0.94 |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1,331,360 | 0.94 |
伊犁苏新及道丰投资本次减持股票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未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8,340,511 | 5.90% | 7,009,151 | 4.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40,511 | 5.90% | 7,009,151 | 4.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5,022 | 0.02% | 25,022 | 0.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022 | 0.02% | 25,022 | 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 | 8,365,533 | 5.92% | 7,034,173 | 4.98%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伊犁苏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伊犁苏新及道丰投资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伊犁苏新及道丰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伊犁苏新及道丰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减持计划并结合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减持,以及减持的具体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