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被动减持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ST越博 公告编号:2023-107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被动减持
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占江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股于2023年5月25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以下简称“法拍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2023年5月26日,本次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上述股票于2023年6月28日10时起至2023年6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法拍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根据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法拍平台上出具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竞买人张宇于2023年6月29日对该笔股票竞买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1)。
一、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开信息查询获悉,上述被张宇成功竞拍的1,000,000股公司股票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占江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股份数合计为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42%。本次过户完成后,李占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降低至33,83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
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占江 |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12日 | |||||
股票简称 | *ST越博 | 股票代码 | 300742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000,000 | 1.42 | ||||
合计 | 2,000,000 | 1.4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5,838,277 | 25.36 | 33,838,277 | 23.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838,277 | 25.36 | 33,838,277 | 23.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占江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 股将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 10 时起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2023 年 5 月 26 日,本次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并于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占江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将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10 时起至 2023 年 6 月2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股东李占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降低至33,83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合作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先生及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协恒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恒投资”)与湖北润钿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钿科技”)签订了《合作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占江先生将其持有的35,838,27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6%)、协恒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74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6%)合计
29.4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润钿科技行使。鉴于李占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降低至33,838,277股,因此润钿科技受托表决权股份数变更为39,580,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1%。
2、李占江持有的上述股票被司法拍卖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