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于近日收到李占江与公司决议纠纷案件的传票,现将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李占江对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中相关议案有异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在2022年12月7日审议通过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中议案一、议案三决议内容无效,并撤销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决议之事项;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李占江对公司已审议通过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相关议案有异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2022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议案二中罢免公司董事长职务决议无效,并撤销议案一、议案二中罢免公司董事的决议、议案三;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05民初1058号、(2023)苏0105民初1063号传票,上述案件于2023年8月24日开庭审理。
三、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涉及决议撤销纠纷,其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本次诉讼涉及是否撤销罢免公司原董事、董事长和新选举董事、董事长等事项,如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并支持原告所提诉讼请求,可能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进而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提出上诉。本次诉讼尚未结案,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做出的判决和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