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2  *ST越博(300742)公司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累计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诉讼案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同时,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诉讼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案件的诉讼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28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

本次新增诉讼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涉诉金额(万元)诉讼进展情况
1深圳市锐见传媒有限公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委托服务款项人民币 452,600 元;请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人民币 1,403.06 元;被告向原告支付提起财产保全的保险公司的担保费用人民币 700 元;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 20,000 元;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7.47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305民初14876号传票,定于2023年8月15日开庭审理;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传票,定于2023年8月16日开庭审理。
2侍静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要求被告支付四个月零十天所拖欠工资共计39,000元。3.9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收到起诉状及传票等诉讼材料;后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11民初4256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意见:被告给付原告工资共计人民币21,578.85元并分四次结清;如被告任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即有权申请执行全部尚欠款。
3上海德世朗实业有限公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2,000,000 元人民币及支付逾期违约金,以未偿还的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自2022年12月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暂计至2023年5月31日止为147,622.22元)。214.76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沪0117民初15734号传票等诉讼材料,定于2023年8月16日开庭审理。
4魏新君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2022年7月至2022年11 月工资合计 168,383.95 元人民币;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16.84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05 民初13336号传票等诉讼材料,目前定于2023年10月27日开庭审理。
5南京天弘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判令被告支付厂房租金9,791,970.2元及公寓租金120,000元,以上费用合计9,911,970.2 元;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22,351.60 元;由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30,000 元和诉讼费。996.43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11民初4096号传票等诉讼材料,目前定于2023年9月19日开庭审理。
6李镭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要求被告支付5个月所拖欠工资共计32,500元;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13,000元。4.55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11民初4323号传票等诉讼材料,目前定于2023年9月7日开庭审理。
7合计1,283.95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未取得终审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已结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未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