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ST越博(300742)公司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累计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2023-036)及《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涉案金额(万元)诉讼进展
1深圳市锐见传媒有限公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委托服务款项人民币452,600元;请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人民币1,403.06元;被告向原告支付提起财产保全的保险公司的担保费用人民币700元;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20,000元;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7.47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305民初148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74,703.06 元的财产。
2江苏工天建材有限公司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判令解除原被告间签订的《石材采购合同》;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2,301,305.57元;被告承担诉讼费。230.13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11执2302号传票等诉讼材料,目前定于2023年8月28日参加执行谈话。
3李占江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在2022年12月7日审议通过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中议案一、议案三决议内容无效并撤销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决议之事项;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05民初1063号传票,目前定于2023年8月31日开庭审理。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2022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议案二中罢免公司董事长职务决议无效,并撤销议案一、议案二中罢免公司董事的决议、议案三;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05民初1058号传票,目前定于2023年8月31日开庭审理。
5合计277.60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为案件执行情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部分诉讼案件涉及决议撤销纠纷,其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相关诉讼涉及是否撤销罢免公司原董事、董事长和新选举董事、董事长等事项,如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并支持原告所提诉讼请求,可能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进而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提出上诉。鉴于上述相关诉讼尚未结案,暂无法估计对公司的最终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做出的判决和执行情况而定。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文件的各类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