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累计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2023-036)及《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请求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进展 |
1 | 深圳市锐见传媒有限公司 |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委托服务款项人民币452,600元;请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人民币1,403.06元;被告向原告支付提起财产保全的保险公司的担保费用人民币700元;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20,000元;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 47.47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305民初148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74,703.06 元的财产。 |
2 | 江苏工天建材有限公司 |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判令解除原被告间签订的《石材采购合同》;被告连带赔偿各项损失2,301,305.57元;被告承担诉讼费。 | 230.13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由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11执2302号传票等诉讼材料,目前定于2023年8月28日参加执行谈话。 |
3 | 李占江 |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决议纠纷 | 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在2022年12月7日审议通过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中议案一、议案三决议内容无效并撤销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决议之事项;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 — |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05民初1063号传票,目前定于2023年8月31日开庭审理。 |
4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2022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议案二中罢免公司董事长职务决议无效,并撤销议案一、议案二中罢免公司董事的决议、议案三;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 — |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05民初1058号传票,目前定于2023年8月31日开庭审理。 | |||
5 | 合计 | 277.60 | — |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为案件执行情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部分诉讼案件涉及决议撤销纠纷,其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相关诉讼涉及是否撤销罢免公司原董事、董事长和新选举董事、董事长等事项,如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并支持原告所提诉讼请求,可能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进而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提出上诉。鉴于上述相关诉讼尚未结案,暂无法估计对公司的最终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做出的判决和执行情况而定。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文件的各类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