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监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于光涛先生、贾红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孟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光涛先生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真实情况不了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