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朱锐铿先生、申瑞强先生、沈菊琴女士及黄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贺靖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