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取得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请求 | 涉案金额 | 诉讼进展 |
1 | 李占江 |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决议纠纷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2022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议案二中罢免公司董事长职务决议无效,并撤销议案一、议案二中罢免公司董事的决议、议案三;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 — |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 公司收到一审判决后,向法院提起上诉,已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民终15496号传票,目前定于2023年11月16日庭询谈话、开庭审理。 |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决议纠纷案件为案件上诉情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在终审判决做出前,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及之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性可能存在争议。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文件的各类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