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2023-168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诉讼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140)。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请求 | 涉诉金额(万元) | 诉讼状态 |
1 | 李占江 |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决议纠纷 | 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在2022年12月7日审议通过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中议案一、议案三决议内容无效,并撤销议案二、议案四、议案五、议案六决议之事项;本案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 — |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司收到一审判决后,已向法院提起上诉,定于2023年12月8日开庭。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民终15449号变更开庭时间通知书,原定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的开庭取消,变更至2023年11月16日下午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48)、《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6日当日到庭参与庭审。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苏01民终15449号传票,传唤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开庭(询问)。 |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鉴于上述案件尚在开庭审理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金额以发生额为准。在终审判决做出前,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及之后召开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性可能存在争议。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0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