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越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因年审机构辞任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四)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自 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四)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