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6  天地数码(3007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3-051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48,419,5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97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48,314,7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89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4,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57%。

2.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60,1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55,3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8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4,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57%。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灵芝、李青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498,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8,41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60,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