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9  天地数码(3007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3-053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

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持股5%以上股东李卓娅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3,000股。截至2023年5月28日,李卓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披露的减持时间内共减持公司股份19,300股(减持比例为0.0139%)。

持有公司股份6,960,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76%)的股东李卓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545%)。

公司近日收到李卓娅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和《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5),持有公司股份6,980,137股的股东李卓娅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43,000股。

2、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截至上述公告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卓娅女士在披露的减持时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2023年5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李卓娅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5月17日15.131,1000.0008%
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5月19日15.323,3000.0024%
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5月22日15.5314,9000.0108%
合计--19,3000.0139%

注: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因离婚财产分割),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卓娅合计持有股份6,980,1375.0416%6,960,8375.02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80,1375.0416%6,960,8375.027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李卓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未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2、李卓娅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卓娅6,960,8375.0276%

李卓娅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韩琼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974,8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14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因离婚财产分割),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减持股东拟减持股数上限(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卓娅1,044,6000.754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

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李卓娅女士出具的相关承诺,李卓娅女士承诺就其取得的天地数码股份,将继续履行韩琼先生在《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承诺,李卓娅女士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除将表决权委托给韩琼先生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要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自主选择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予以减持;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公司股票的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若减持公司股票,将至少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

6、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其予以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卓娅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李卓娅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卓娅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和《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