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地数码股票代码:3007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卓娅住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的承诺,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地数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地数码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天地数码/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卓娅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李卓娅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01061971********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卓娅女士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卓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海关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卓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为5,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5.06%。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卓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为6,923,33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5.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李卓娅 | 集中竞价 | 2022年3月16日 | 13.75 | 10,000 | 0.0072% |
集中竞价 | 2022年3月17日 | 16.50 | 8,000 | 0.0058% |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17日 | 15.13 | 1,100 | 0.0008% |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19日 | 15.32 | 3,300 | 0.0024% |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22日 | 15.53 | 14,900 | 0.0108% |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27日 | 15.44 | 37,500 | 0.0271% | |
合计 | 74,800 | 0.0540% |
注:根据2020年7月韩琼先生与李卓娅女士离婚民事调解书,韩琼先生将所持公司股份分割5,000,000股给李卓娅女士,该股份分割的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于2020年8月31日办理完毕。2021年6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6274股,李卓娅女士持股数由5,000,000股增加至6,998,13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卓娅 | 合计持有股份 | 5,000,000 | 5.06% | 6,923,337 | 5.00%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00 | 5.06% | 0 | 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6,923,337 | 5.00%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卓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23,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被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卓娅女士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天地数码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李卓娅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17日 | 15.13 | 1,100 | 0.0008%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19日 | 15.32 | 3,300 | 0.0024% |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22日 | 15.53 | 14,900 | 0.0108% |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27日 | 15.44 | 37,500 | 0.0271% | |
合计 | 56,800 | 0.041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卓娅女士在事实发生之日及前6个月不存在买入天地数码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358910联系人:吕玫航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卓娅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 |
股票简称 | 天地数码 | 股票代码 | 30074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卓娅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韩琼先生为李卓娅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5,000,000股 持股比例: 5.06% (2021年6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6274股,李卓娅女士持股数由5,000,000股增加至6,998,13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0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74,800股 变动比例: 减少0.05%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6,923,337股 持股比例: 5.0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3月16日 方式:集中竞价 时间:2022年3月17日 方式:集中竞价 时间:2023年5月17日 方式:集中竞价 时间:2023年5月19日 方式:集中竞价 时间:2023年5月22日 方式:集中竞价 时间:2023年6月27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卓娅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