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关于天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23-098债券代码:123140 债券简称:天地转债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25日,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15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天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7日转股价格为
12.07元/股,期间公司股票有8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2.07元/股的130%,即15.69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2023年9月1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2.04元/股,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有2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2.04元/股的130%,即15.65元/股)。若在未来触发“天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天地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113号”文同意注册,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7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2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7,2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7,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地转债”,债券代码“12314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天地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18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2年9月19日至2028年3月13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天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12.47元/股。
1、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249股。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25,249股。
因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2.47元/股。
2、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8,164,8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20,724,731.55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天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47元/股,调整后“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80股,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12,680股。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行权价格为10.124元/份,共计行权了30,093份,公司总股本因预留授予部分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0,093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期限自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6月9日止,行权价格为11.404元/份,共计行权了277,793份,公司总股本因首次授予部分期权自主行权增加277,793股。
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及离职或退休人员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引起的股份变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天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2.32元/股。
4、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天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32元/股,调整后“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742,4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自主行权增加股份157,365股,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天地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07元/股,调整后“天地转债”转股价格为12.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8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天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25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5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天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7日转股价格为12.07元/股,期间公司股票有8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2.07元/股的130%,即15.69元/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2023年9月18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2.04元/股,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有2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2.04元/股的130%,即15.65元/股)。若在未来触发“天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天地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天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