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全部用于“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该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森智能”或“维森公司”)为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
2023年12月18日,维森智能通过挂牌方式以人民币566.22万元竞得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232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维森智能就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事项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并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
二、《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让人: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
2、宗地编号:(三)2320号
3、坐落位置: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东至滕府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维森公司)。
4、出让面积:13,322.6平方米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年
7、出让价款:人民币566.22万元
8、合同生效: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维森智能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将利用相关地块开展“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的实施工作,满足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维森智能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