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韩琼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行权有效期届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2,743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关联董事刘辉先生、江勇先生是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行权有效期届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0,589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关联董事江勇先生是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关联董事韩琼先生、刘建海先生、刘辉先生、江勇先生、周新春先生是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