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欣锐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11号《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通过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稻本投资有限公司等共10个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合计8,714,52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25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899,885.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86,362.8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8,413,522.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4日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047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1,240,445.92 |
减:2022年截至12月31日使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 85,475,753.21 |
减:2022年截至12月31日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 80,941,736.11 |
减:2022年截至12月31日手续费 | 1,291.06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加:2021年度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收回金额 | 79,000,000.00 |
加:2022年截至12月31日存款利息收入 | 334,647.37 |
加:2022年截至12月31日理财收入 | 2,257,266.31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413,579.2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0日与五家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因聘请国泰君安担任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与前述五家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重新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
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755903185910813 | 8,401,441.0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 | 338160100100104838 | 7,996,549.4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121924714710828 | 2,025.59 |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虹支行 | 751075198401 | 7,086.0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78180188000166220 | 6,477.13 | |
合计 | 16,413,579.2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2年无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2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1.3亿元(含本数)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理财投资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或可随时赎回的理财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为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8,094.17万元(含提前支付的部分利息94.17万元,到期后予以返还),其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欣锐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欣锐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欣锐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且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欣锐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贵阳 邢永哲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841.3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5,439.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5,439.00 | |||||||
其中:2021年度: | 6,891.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22年度: | 8,547.58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 28,000.00 | 17,949.93 | 8,547.58 | 28,000.00 | 17,949.93 | 8,547.58 | 9,402.35 | 2023年9月30日 |
2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 6,891.42 | 6,891.42 | 6,891.42 | 6,891.42 | 6,891.42 | 6,891.42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34,891.42 | 24,841.35 | 15,439.00 | 34,891.42 | 24,841.35 | 15,439.00 | 9,402.35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目前募投项目尚未完工,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使用所致。